不知不觉2020年即将接近尾声,同时,紧张又刺激的期末考也如约而至。“学以载道,诚信为本”,期末考试既是对同学们学习成果的检验,更是对我们求学与做人态度的考验,“诚信考试”是对知识的尊重。
违反考试纪律,给予以下处分:
1、考试开始以后,未将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笔记等资料或未经允许携带的计算器、电子词典等辅助工具放到指定地点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考试开始以后,未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放到指定地点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3、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不服从监考人员指令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考试中交头接耳或擅自传递考试用品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经提醒不改正的,给予记过处分;
5、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6、受处分的学生其该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计。
1、考生必须持学生证或身份证按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并按指定座位入座。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不得将必要文具之外的物品放置考场座位,不得自带草稿纸。考前必须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
3、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考试及交卷过程中保持安静,不得与他人说话或传递信息。考生提前交卷应举手示意,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逗留、大声喧哗。
4、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在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清点全部试卷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5、遵守考场纪律,若发现任何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按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等相应处分。
6、因重大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需在考前提交申请,批准后可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补考。未提交申请或申请未批准的学生按旷考处理。
分数诚可贵,诚信价更高,良好的考风,需要我们共同维护。面对期末考试,希望同学们严谨对待,沉着冷静,认真备考。最后预祝cufer们取得优异成绩。最后:
考试作弊,我们不约!
考试作弊,我们不约!
考试作弊,我们不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