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我国人才兴国战略,吸引更多优秀的留学生回国,我国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针对留学回国人员的优惠政策。
一、中央优惠政策
目前,中央针对留学回国人员优惠政策,主要在购买免税车、回国落户、回国创业、学术研究等几个方面。
(一)留学生购买免税车政策
国家规定:以学习和进修为目的,无论公派或自费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一学年以上,在完成学业或进修结束后二年内回国定居工作都有权申请购买免税车的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汽车生产企业对留学回国人员免征进口零部件关税;留学生回国购买免税车,具体是指能够免除所购汽车零部件中的进口关税和车辆购置税(约占整车价格的11.7%)。根据不同车型费用不同,总体的优惠费用为0.71—15.21万元。
(二)留学生回国落户政策
我国公派或者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取得国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在学业结束两年内,可申请在北京等城市落户,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影响,也不受当地外来人员落户条件所限制。落户条件根据不同城市或地区的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参照相关政策规定。(目前深圳为本科回国即可落户)
(三)留学生就业、创业资金资助
针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就业、创业,国家及地方政府根据具体相关规定以及个人或者其企业的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资金资助。
(四)学术研究方面的政策
留学回国人员选择在大学或者一些研究机构做学术工作,有以下优惠:
在职称评定方面,根据个人的学术背景、科研成果、专业及就业单位、地区政策等因素,留学回国人员的职称比在国外高一个或者几个档次,并且申报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
有一定的经济补贴,留学回国人员可获得相应的科研启动资金以及科研经费,并有机会获得住房补贴、安家费等不同的经济补贴。
(五)家属优惠政策
对留学回国人员家属的工作进行相应的安排;部分地区的相关政府对于其子女入学有优惠政策。
二、地方政策优惠
在中央政策的允许范围内,各个地区根据其地区情况以及发展,对各方面作出不同的具体优惠政策,在回国落户、创业优惠、安家置业、子女教育等方面各具特色。总体来说,北、上、广等特大城市的留学回国政策在落户限制、资助金额上远不如其他一线城市优惠,表明国家和政府试图通过政府这只“看不见的手”平衡人才资源配置,防止过度集中,促进地区平衡发展,而一线城市政策优惠的幅度也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